我省紧缺专业纳入中高职“3+2”分段培养
日前,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职业院校中高职“3+2”分段培养工作,河北将根据产业发展急需和民生紧缺领域人才需求变化,优先将家政服务、老年健康与管理、婴幼儿照护等紧缺专业纳入“3+2”分段培养专业。
据了解,举办中高职“3+2”分段培养的办学主体原则上为独立设置的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国家级重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以及开设学前教育、护理、空乘服务、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老年健康与管理等紧缺急需专业或就业准入要求专科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的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联办高职院校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申报院校近三年未发生过违规办学等行为,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对于中高职“3+2”分段培养申报专业,办学年限不低于3年,近三年每年招生不低于100人,必须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必须紧密对接河北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重点发展产业需求,必须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系统备案,且具有良好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产业发展急需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以及体育、艺术类等小班教学专业可适度降低规模。
中高职 “3+2”分段培养办学主体遴选原则上,有利于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为推进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简称120项目)顺利实施,优先纳入河北省120项目学校;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优先纳入通过资源整合建设迁入职教园区的新学校;有利于推进集团化办学,优先纳入集团内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此外,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就业,根据产业发展急需和民生紧缺领域人才需求变化,优先将学前教育、护理、航空服务等就业学历提高到专科以上层次的专业,以及家政服务、老年健康与管理、婴幼儿照护等紧缺专业纳入“3+2”分段培养专业。
在联办规模上,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50%;高职院校要加强对普通高考、单独招生、五年一贯制等各类招生的统筹规划,把“3+2”转段的学生纳入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确保基本办学条件满足培养需求。
在对接数量上,河北省120项目建设序列中的精品学校对接联办的高职院校和专业数量不限,名牌、特色学校原则上对接联办高职院校不超过5所、专业总量不超过5个,符合条件的其他中职学校原则上对接联办高职院校不超过2所、专业总量不超过2个;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院校对接联办的中职学校数量不限,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对接的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超过8所,其它高职院校对接的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原则上每所中职学校同一专业只能与1所高职学校对接联办。
据了解,举办中高职“3+2”分段培养的办学主体原则上为独立设置的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国家级重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以及开设学前教育、护理、空乘服务、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老年健康与管理等紧缺急需专业或就业准入要求专科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的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联办高职院校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申报院校近三年未发生过违规办学等行为,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对于中高职“3+2”分段培养申报专业,办学年限不低于3年,近三年每年招生不低于100人,必须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必须紧密对接河北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重点发展产业需求,必须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系统备案,且具有良好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产业发展急需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以及体育、艺术类等小班教学专业可适度降低规模。
中高职 “3+2”分段培养办学主体遴选原则上,有利于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为推进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简称120项目)顺利实施,优先纳入河北省120项目学校;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优先纳入通过资源整合建设迁入职教园区的新学校;有利于推进集团化办学,优先纳入集团内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此外,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就业,根据产业发展急需和民生紧缺领域人才需求变化,优先将学前教育、护理、航空服务等就业学历提高到专科以上层次的专业,以及家政服务、老年健康与管理、婴幼儿照护等紧缺专业纳入“3+2”分段培养专业。
在联办规模上,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50%;高职院校要加强对普通高考、单独招生、五年一贯制等各类招生的统筹规划,把“3+2”转段的学生纳入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确保基本办学条件满足培养需求。
在对接数量上,河北省120项目建设序列中的精品学校对接联办的高职院校和专业数量不限,名牌、特色学校原则上对接联办高职院校不超过5所、专业总量不超过5个,符合条件的其他中职学校原则上对接联办高职院校不超过2所、专业总量不超过2个;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院校对接联办的中职学校数量不限,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对接的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超过8所,其它高职院校对接的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原则上每所中职学校同一专业只能与1所高职学校对接联办。